在三网融合催生下,以电信网为传输载体的IPTV,以互联网为传输载体的OTT等新媒体开始发力。同时,随着个人电脑和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,互联网视频市场也加快了发展步伐。
一、国内有线网
根据广电总局计财司统计年报,2012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总数2.15亿户,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.48亿户,数字高清用户2000万户。全国卫星电视用户约有1亿户,其中总局推广的合法直播卫星用户,约有2400万户,个体家庭私接卫星用户,约有7600万户。全国无线电视用户3600万户。其中,以有线电视覆盖为主,2012年有线电视在我国的普及率占到全国收视总人口的68%。
图1 三种传统覆盖途径用户数占比图
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,面对网络视频、IPTV、OTT、手机电视、移动电视等众多新媒体共同发展的现状,多屏传输环境开始形成。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,媒介的自我进化,消费者的多样化选择,全媒体时代已经到来。广电网络一家独大传输电视节目的格局逐渐弱化,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。论资金雄厚不及电信IPTV,论内容丰富不及互联网,论创意新颖不及新媒体,有线网面临着用户市场这块多年独享的大蛋糕,将被逐渐切分的局面。为了在错综复杂、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、发展,广播电视产业经历了一系列变革。一是靠技术,通过高清、多屏、点播、互动提升用户体验;二是靠服务,通过多业务捆绑、满足不同用户需求,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;三是靠内容,通过频道资源极大丰富、海量内容库、差异化内容经营,增强用户粘性。通过这三方面的相互促进,实现用户持续消费,巩固和提高用户的ARPU值。细究人们对电视媒体的认同,还是以节目内容为基本初衷。受众最能接受的,是电视的视听形式。这也使得在传媒的公信力和媒体价值上,电视屏相对其他屏,仍更具显著优势。
2013年媒体公信力调查结果显示,电视依然是公信力最强的媒体。
“中国信用小康指数”之“媒体公信力”调查,分别对中国的31家省级卫视、在全国报纸发行量排行榜上占据前15位的报纸,以及12家主流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进行了调查。调查结果反映电视在目前所有媒体中占主导地位。由于它的即时性,电视是人们获取新闻和信息的主要来源。在盖洛普进行的一项调研中同样显示,电视是美国公众获得时事新闻的主要来源。
图2 媒体类型公信力排行榜
公信力与媒体本身的传播效益、传播的真实性与权威性有很大关系,从传播新闻、尤其是重大新闻的角度来说,电视可以做现场报道,在权威性方面有优势。由此可见,在新
图3 用户数量统计(注:上海有线网双向改造已完成,其他地区有线网双向改造正在进行中。)
从IPTV发展趋势上看:第一,IPTV发展区域与有线双向改造区域基本重合。IPTV发展较快、用户数多的地区,通常是经济实力强的地区。IPTV作为宽带附属产品与宽带业务相互借力发展,而宽带业务的发展又跟当地的经济呈正比。同样,各地有线网双向改造进程与当地经济也呈正比。尽管有些地区IPTV涨势较快,而有线网尚未完成双向改造,但为了加强竞争力,有线网势必加速改造过程;第二,IPTV与有线网功能趋同。随着各地省网整合、双向网改造的持续推进,我国有线电视双向互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,全网全双向已经成为行业的潮流。随着双向互动机顶盒的逐步铺开,回看、点播功能已不再是IPTV独有的卖点,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,如北京歌华、杭州华数、河南省网、广东省网等众多省级网络公司也早已实现。
从2007年,全国具备点播能力的双向互动电视用户为83.45万户,其中实际双向互动电视订户数量达到60万户,发展到2011年,中国有线双向网络覆盖用户7650万户,发放双向互动机顶盒2100万户,具备点播功能的双向互动电视用户为1250万户,互动电视订户达到883万户。
IPTV与有线网的市场竞争,是从优质用户资源入手,赢取更高的ARPU值。各地有线网面对IPTV的竞争也开始苦练内功,不断提升功能和用户体验。但IPTV自身还存在部分制约因素,首先是由于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未到位,IPTV在高清节目传输上存在困难,节目质量难于有线电视媲美;第二是优质直播类节目数不足,缺少中央电视台3、5、6、8套节目及当地不上星的电视节目。
随着三网融合政策的进一步放开,在可预见的将来,IPTV与有线网的竞争将会进一步升温。如果IPTV与有线数字电视成为互补、差异化竞争,各自都找到自己的定位,将使上游的节目提供商和下游的用户同时受益。
三、OTT
IPTV发展的同时,以OTT为代表的其他新媒体受到越来越多的技术企业、内容企业及运营商的高度关注,并进行着探索与实践。因为OTT可以使内容提供机构跨过网络运营商,将节目通过公关互联网送达到用户电视终端,所以业内普遍认为它今后会有大的发展前景,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互联网带宽“给力”的条件下,很可能成为未来节目传输的另一条重要途径。
据英国的数字电视研究公司(DigitalTV Research)的一项研究报告预测,中国OTT产业收入将从2010年的5000万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13.8亿美元,增长27倍,OTT电视用户数也将过亿。
在我国OTT兴起不久,由于政策制约,OTT自身发展能力受限。作为基于互联网的视频服务,OTT TV在传输方式、节目内容、播控平台等方面与IPTV有着极其相似的性质,差别在于:
l OTT TV不像IPTV那样用电信设置的专网传输,而是在公共互联网上。因此,OTT TV机顶盒的使用不受到区域限制,难以监管;
l 按国家规定,OTT暂不能传输直播频道;
l OTT TV的现有7张牌照全部掌握在广电手中,电信企业只能参与合作,没有主导权。但是,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非法的OTT TV“山寨盒子”,不顾版权非法盗播电视节目,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,OTT盒子乱象急需规范管理。
一直以来,有线网都将IPTV作为最直接和最根本的竞争对手,并通过政策手段减慢IPTV的发展步伐。有线数字电视与电信运营商持续正面交锋,消耗了大量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投资进行网络改造、机顶盒发放、前端建设以及运营团队建设。但是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,互联网公司在基本完成兼并整合之后,以空降侵入电视屏。在风险资本支持下互联网公司无视终端成本压力,从成本价发放到补贴甚至直接免费派送,直接摧毁了有线网和IPTV的运营模式。
此时,有线网对OTT TV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,为应对IPTV产生的冲击,开始探索利用OTT方式的解决之道。受制于公益服务的定位,有线电视直播服务是被“低估”的业务,有线电视DVB业务的商业价值没能得到完整体现。有效融合直播和点播的DVB+OTT的模式,可能产生类似“电话+微信”的巨大效应,同时也将弥补单独OTT即使政策允许,但直播服务既无法提供优质的用户体验,在技术上也不具备合理的性价比的短板。有线网DVB+OTT的互相补充、互通有无,将为用户提供目前最佳的业务体验。在可预见未来,电视屏的主要业务形态将是有线电视、OTT TV、有线互动电视(DVB+OTT)以及电信IPTV并存。
四、互联网视频
与电视相比,互联网视频以其非线性、交互性、易分享、广传播等特性在媒介视听领域受到广泛青睐,正在消解着以电视为中心建立起来的“客厅文化”。除了时令性新闻以外,用户收视已经开始转向以网络媒介或是移动终端为载体的视频服务。
截止2012年,我国网络视频用户数达到3.72亿户,比2011年增长14.5%。网民中上网收看视频的用户比例达到65.9%,使用手机在线收看或下载视频的网民为1.3亿,在手机网民中的使用率为32%,增速仅次于手机微博。[2]
长期以来,视频网站面临一些受到版权费用 “高烧不退”,争取用户入口的持续投入,用户付费意识要逐步形成等盈利困扰。但随着广告业务的成长、宽带成本的下降以及付费模式的成熟,视频企业有望走向盈利。近年来互联网视频网站通过并购重组等内部洗牌,对经营策略做出了调整,一方面,将触角伸向上游,以投资或联合投资的形式获取版权;另一方面,继续加大在自制内容和UGC(用户生成内容)方面的投入,强调内容的独特性、挖掘短视频的价值。
无论是IPTV还是OTT,使用的收视终端还都集中在电视屏上,但互联网视频的快速发展,势必会打破人们只通过电视收看的习惯,形成智能电视、个人电脑、移动终端等多屏传输环境。
除以上几种主要方式之外,新媒体传播方式还包括手机电视、移动多媒体电视CMMB、公共载体电视(如公共交通载体、户外大屏、楼宇电视)等方式。这些新媒体的定位是作为传统收视渠道的补充,其未来发展将会涉及部分直播,但不以频道直播服务为主,其内容提供商多为商业化机构,主要通过购买电影、电视剧等各类节目版权,播放视频内容,侧重于内容的分类点播,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。
五、各媒体情况对比
各媒体情况对比如表1。